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用户名:
密  码:

 
焦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391-2586215
孟州市: 0391-8195286
沁阳市: 0391-5653525
博爱县: 0391-8683970
武陟县: 0391-7297139
修武县: 0391-7111315
温  县: 0391-6101336
山阳区: 0391-2120850
解放区: 0391-2921613
中站区: 0391-2946554
马村区: 0391-2025007
  您现在的位置:焦作动物卫生监督网 / 行业资讯 / 生产假兽药 诺迪制药老总获刑10年  
生产假兽药 诺迪制药老总获刑10年
发布时间: 2014/6/25 16:35:18 被阅览数: 1513 次 来源: 焦作动物检疫网
文字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公司被判罚金100万元,另有7人获刑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李保光) 为追求利润,青岛诺迪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迪公司)老总王某某指使生产人员,按照一定比例掺入葡萄糖、淀粉等辅料,降低药品有效成分和成本,经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鉴定,该公司生产的79种兽药均为假兽药。到案发时,该公司共生产销售上述兽药价值150万余元。日前,经市中院二审判决,诺迪公司被处罚金100万元,王某某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诺迪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经营范围为粉剂、散剂等兽药生产 ,王某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王某某供述,2011年因公司利润低,他开始进一些其他品牌的原料药,掺杂自己的配方把成分改变,后贴上原品牌的商标按照原品牌的市场价往外销售,以此来提高利润。

  经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鉴定,诺迪公司生产的强效痢菌净等79种兽药均为假兽药,该公司生产的硫酸安普霉素为不合格兽药。迪诺公司生产销售的上述兽药总计价值150万余元。后诺迪公司、王某某以及公司其他7名相关负责人被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诺迪公司和王某某等8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诺迪公司罚金100万元,王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6万元,其他7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被告人上诉后,日前,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上两条同类信息:

  •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修订会在京召开
  •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政府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  
     
    版权所有 © 焦作市动物检疫站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68号   邮编:454003   电话:0391-2108518     你是第 10968983 位访客
    技术支持: 中国网通·想像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