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畜牧局2012年 “队伍素质提升年”要求,根据省局和市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基层执法人员监督办案能力,市动监所于9月3日至6日成功举办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市46名监督执法骨干人员参加了培训。
为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市局及市动监所高度重视、精心筹备,陈建军副局长亲自主持并针对当前检疫执法工作的新形势,要求每名监督执法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疫执法工作。市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李振喜老师通过对近几年典型案例的透彻分析,重点讲解渎职犯罪的概念、特点、表现类型以及量刑标准,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李老师还讲解了涉刑案件的移交程序、相关证据保管措施、责任追究等相关知识。省动监所行政法学硕士蔡文超,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条文切入,详细解读了相关条款,使学员们对有关行政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市动监所高级兽医师段国松所长结合我市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作了深刻分析和讲解,使受训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濮阳市动监所高级兽医师张荣森所长结合自己所办大量案例,从如何发现案件线索、核查案件线索、制定查处方案入手,到开展现场取证、询问、确定违法行为人、鉴定、送达、把握自由裁量权、案件移送、申请强制执行等环节细致入微地讲述了办案技巧,提高了受训人员的办案能力。
通过三天的集中培训和培训效果测试,各县市区参加培训人员深刻认识到,我市基层检疫执法人员虽然具备较强的畜牧兽医专业知识,但在行政法律方面绝大多数同志还存在知识欠缺、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急需加大队伍培训力度,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才能在每个环节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