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上午,河南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启动暨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揭牌仪式在郑州隆重召开,标志着河南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全省性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河南省副省长刘满仓出席仪式。
对于综合执法工作,国务院和中央编办都有明确意见,农业部对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也有明确要求。《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农办牧〔2010〕4号)明确指出:加强畜牧兽医法制建设,推行依法治牧,是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动物卫生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农牧民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畜牧兽医执法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畜牧兽医执法能否有效开展事关畜牧兽医执法的全局。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和省编委会专题进行了研究,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或区域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豫政办〔2011〕108号),省编委及时作出《关于省畜牧兽医实施综合执法的批复》(豫编〔2011〕26号)等。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抢抓机遇、加强调研、积极工作、强力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全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系已经形成。省级成立了畜牧兽医执法总队,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畜牧兽医执法总队牌子,高配为副厅级,增加全供事业编制26名,总数达45名。18个省辖市全部成立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122个涉农涉牧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县级派驻乡镇或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中队)达到1029 个,覆盖乡镇达1686个。(二)全省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人员大幅增加。截至目前,全省新增综合执法人员4975人,增幅高达117%,执法人员总数达9225人。其中,18个省辖市新增综合执法人员173人,增幅达28%,执法人员总数达788人;县(市、区)新增综合执法人员4776人,增幅达132%,执法人员总数达8392人。通过这次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基层畜牧兽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全省综合执法保障经费明显增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省新增各类项目经费投入约1.8亿元,其中质检体系建设投入约8000万元,疫苗经费新增2000万元,人员经费约 8000万元。安阳、鹤壁、焦作、济源、开封、郑州、南阳、驻马店等8个省辖市还各投入300万元购置液质联用仪等设备,检测检验装备不断提升完善,执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承担《动物防疫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二是参与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瘦肉精”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三是监督、指导全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具体负责省管范围内的种畜禽、畜禽养殖、生鲜乳收购站、饲料和兽药、草原等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日常执法监督;四是负责受理畜牧兽医违法举报案件,承办上级交办和日常执法监督发现的省管范围内的种畜禽、饲料、兽药、草原、畜产品质量安全(含肉类、生鲜乳、“瘦肉精”等)等畜牧兽医案件查处工作,具体负责现场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审定;五是具体执行省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关畜牧兽医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六是负责协调省内跨省辖市的畜牧兽医案件的查处工作;七是督办指定市、县办理的上级交办、举报的畜牧兽医违法案件;八是承担省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省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总队)事业编制由19名增至45名,其中所长(总队长)1名,高配为副厅级;副所长(副总队长)3名,为正处级。内设综合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处、畜牧兽医监督执法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