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开展病死畜禽
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的情况报告
 
    3月13日在市畜牧局召开全省深入开展病死畜禽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之后,修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立即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病死动物整治活动。具体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开展病死畜禽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保证病死畜禽整治工作成效,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县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是通过修武县畜牧手机信息平台向监管对象发送宣传信息,告知养殖场户在饲养过程中出现的病死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二是送达一份告知书。印发省局统一格式的《不准出售病死动物告知书》200份;向规模养殖场(区)送达不准出售病死动物的告知书,养殖场(区)负责人在送达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书由监督所统一存档。
    三是备案一份承诺书。签订《不出售病死动物承诺书》200份;承诺书由养殖场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监督所存档备案,一份由养殖场装订上墙。
四是刷写一条标语。在生猪年出栏50头以上和其他畜禽规模养殖场(区)刷写“出售病死畜禽就是违法”的警示标语56条,同时标注举报电话,把违法出售病死畜禽犯罪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宣传到场、到户、到人,增强养殖者的法律意识,规范其行为自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做好病死畜禽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源头监管,严格病害处理
    一是对监管对象实行备案管理。共备案规模养殖场(小区)67个,屠宰加工场所3个,动物产品集贸市场1个,肉品经营超市(专卖店)45个。
    二是落实病死畜禽报告制度。通过畜牧信息平台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告知养殖场户在饲养过程中出现的病死畜禽要及时向县监督所报告,并在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三是规范开展病死畜禽处置监管。监督所办公室接到养殖场(区)病死畜禽报告后,通知包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确认后监督场户按照操作规程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无害化处理工作档案记录,记录一式两份,在养殖场户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各存放一份。截至目前,共监督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203头计1920公斤。
四是建立病死畜禽溯源机制。各包片人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养殖场户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养殖场户进一步规范养殖档案和报检制度,认真核查各养殖场户的存出栏动物数量,对存出栏动物数量差异大又说不清原因的养殖场(户),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发现有逃避检疫、不按照规定处置病死畜禽的,依法处理。
    (三)严查违法案件,建立长效机制
县畜牧综合执法大队加大病死畜禽查处力度,按照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治理工作。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稽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震慑力。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商务、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畜牧保源头、商务监督屠宰、公安重执罚、食安办总协调等一整套完整的监管机制。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78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查处病死畜禽违法案件6起,其中:经营死因不明的动物案3起;经营疑似染疫的动物案2起;未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的动物案1起,无害化处理病害畜禽326公斤。
 
 
修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