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动监〔2011〕7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项整顿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今天,中央电视台“3.15”特别报道对“瘦肉精”事件进行了曝光,同时暴露出我市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性质极为恶劣,社会负面影响极大。为严肃队伍管理,维护队伍形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迅速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项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切实履行法律职责。各地要以此次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深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竞争上岗制、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稽查制度,狠抓各项责任制落实,确保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队伍管理、考核、奖罚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人员行为。二是规范检疫出证行为。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八个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出栏畜禽要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逐头只进行检疫。要严格查验养殖档案,检查牲畜耳标佩戴情况,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9〕125号)要求对出栏生猪实施瘦肉精抽检,严禁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或者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动物出栏、出场(户、小区)。三是严格无害化处理。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小区)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病死畜禽 “四不准一处理”措施,即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消除疫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加大力度,严查各类违规乱纪行为。各地要迅速开展行动,采取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逐个调查,及时纠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越位、缺位、错位和粗暴执法等问题。要严厉查处隔山出证、收费不检疫、出证不检疫、转让伪造变卖检疫证章及动物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均要再次公示执法人员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予以公布,鼓励管理相对人及全社会举报执法队伍中的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从快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保持队伍的纯净,维护队伍的形象。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队伍形象。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从日常管理和作风纪律整顿入手,注重细节管理,培养求真务实、严谨细致、规范有序、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要重点解决对待工作不负责不尽职、管理松懈、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不文明等问题,切实提高队伍的纪律性和凝聚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执法公正、行为规范、形象良好的动物卫生监督队伍。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