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群众在春节期间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进一步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温县动监所于2018年1月29日起,结合2017年第十二批和第四期假兽药查处活动,在全县开展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活动。
一是加大宣传,提高涉牧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利用日常监管、假兽药排查活动以及产地检疫时间,对养殖企业宣传出栏前必须向当地动监部门提前申报检疫等,严厉打击逃检行为;宣传安全用药知识,不得使用禁用药品,休药期不得用药等知识;宣传病死畜禽“四不准一处理”知识,杜绝病死畜禽乱扔、丢弃现象,设立举报电话,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提高涉牧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集中县所执法骨干,开展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排查。重点对全县的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资质、生产车间、留样室、原料库、包材库、成品库、各项记录、化验室进行检查,从源头抓安全,对无证生产或者违规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另外也对企业的易燃易爆材料的存放和防爆灯的安装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集中分所队伍力量,严格经营环节监管。要求分所人员,结合第十二批、第四期假兽药查处活动,严格对照本次目录中的标称企业药品,尤其是对本次通报涉及我省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重点对我县的兽药经营环节,进行企业资质核查、制度落实、各项记录填写、仓库药品,不漏死角进行检查,严格核查标签和说明书,是否有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把原料药销售给养殖场(户)等使用单位,查看是否有虚假购销记录(两本账);是否存在黑兽药仓库(两个仓库),一旦发现,一律依法处理。
排查活动还在继续,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14人次,排查兽药生产企业8家,兽药经营企业13家,排查兽药使用企业184家,暂未发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