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对牛羊“瘦肉精”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在市、县畜牧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南阳市牛羊“瘦肉精”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宛牧质[2017]1号)文件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目标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抓好落实,目前已全面完成牛羊“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抽检力度,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牛羊养殖、屠宰和饲料生产等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牛羊“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保障牛羊肉质量安全。
开展养殖环节专项治理,对牛羊养殖场户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摸清辖区内牛羊养殖场(户)情况,逐级进行信息登记,通过悬挂条幅、刷写标语80个、发放告知书60个、签订承诺书44个等方式督促牛羊养殖场(户)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人力、物力,分片包乡、包村、包场进行采样监测,对辖区内的所有牛羊养殖场(户)进行拉网排查,做到不漏场、不漏户,排查面要达到100%。严把牛羊产地检疫关,严格按照牛羊产地检疫规程等要求,依法实施产地检疫,做到应检尽检。落实“瘦肉精”检测和产地检疫同步制度,坚持对出栏牛羊按2%比例实施批批抽检,出栏牛羊要凭“瘦肉精”抽检证明运输、屠宰、调出省境,对于未经“瘦肉精”抽检的牛羊,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坚决杜绝“瘦肉精”阳性牛羊出栏。严格检疫监管责任落实,谁检疫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对牛羊贩运人实行信息登记,加强管理。
开展饲料生产环节专项治理,根据市局兽药兽用抗菌药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全县经营门店和使用兽药场户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6余人次,并进行了集中拉网式大排查,指导、督导兽药经营门店规范经营,合法销售,指导养殖场合理使用、正确使用、杜绝违规使用。对超剂量使用,不按规定经营销售的经营户和养殖场户,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牛羊养殖场地处偏远,零散,监管难度大,有监管漏洞,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受利益驱使,个别养殖户贪图便宜,购买兽药无购买记录和发票。三是个别养殖户不凭兽药处方签销售使用兽药等违法现象。
下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全县牛羊养殖场户都要宣传到位,并要求他们在购买使用时,到中国兽药信息查询网来查询兽药的伪劣。要索取并保管兽药厂家的相关执照、合格证明以及签订的销售协议。兽药使用养殖场户要到有资质证明的兽药店购买兽药,并承诺不滥用抗生素药物。二是告诫养殖场户严格使用兽用处方签制度,否则将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将进一步按照市局牛羊“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突出整治重点及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