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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季度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17/6/5 10:22:49 被阅览数: 2285 次 来源: 焦作动物检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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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书签发日期 处罚机关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金额 处罚种类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温县牧通兽药店(个体经营) 92410825MA40L5KC8U 焦农(兽药)罚决字〔2017 1 20170321 焦作市农业局 经营假兽药 0.0738 0.0287 罚款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的规定 主体信息:李朋。案由:经营假兽药案,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287元(41/*7袋);2、罚款738元(41/*9*2倍)。
温县康源兽药店(个体经营) 4108256130272361-1 焦农(兽药)罚决字〔2017 2 20170321 焦作市农业局 经营劣兽药 0.16 0.064 罚款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的规定 主体信息:李小虎。案由:经营劣兽药案,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的规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640元(16/*40袋);2、罚款1600元(16/*50*2倍)。

 

上两条同类信息:

  • 2016年第二期案件公示
  • 焦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公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事部第9号令、豫人〔2009〕2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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