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提升动物诊疗机构和兽医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修武县结合实际开展了动物诊疗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是否取得资质,是否在核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病死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物是否依法处理,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兽药,处方开具是否规范等行为。所到之处宣传告知如下内容: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销商应当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家次,动物诊疗机构1家次,辖区注册备案执业兽医5人、执业助理兽医师9人,登记乡村兽医25人。经过检查,对兽药经营企业部分档案记录不完善等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有效规范了动物诊疗市场秩序。
修武县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动物诊疗机构自觉规范诊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