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动物检疫工作,博爱县以“产地检疫推进年”为契机,以屠宰检疫工作中问题为导向,对照动物检疫法规以及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全面规范动物检疫行为,保证检疫质量。
    一、强化宣传教育,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印发主体责任宣教手册、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二、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区域责任制。一是对养殖场户实行分片包干,将工作责任目标分解量化到人,进一步明确责任区域。二是对养殖场户尤其是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及时了解养殖场户动物免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出栏补栏等情况,防止逃检、漏检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产地检疫率。
     三、强化队伍管理,落实监管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申报检疫制度,规范检疫申报程序,强化培训管理,确保熟练掌握动物检疫操作规程。二是对制度执行、证章管理、检疫程序、检疫台帐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及时整改纠正,由各分所、屠宰场负责人签订检疫工作备忘录。
     四、强化屠宰检疫工作,落实痕迹化管理。一是加强备案材料管理,严格按照《焦作市动物检疫规程》,以八项材料为出证前置条件,严格检疫程序,进一步提高检疫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严格进行“瘦肉精”自检,严格执行不低于2%的流水线监督抽检,严防疫病进入流通环节,确保肉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