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县所积极安排部署“注水肉”集中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违法行为。
一是县局所领导切实把“注水肉”集中治理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强调关于“注水肉”集中治理行动的严肃性和必要性,要求各分所及生猪屠宰场按照上级精神开展好“注水肉”集中治理行动,净化生猪屠宰环境。
二是要求各分所和屠宰场驻场人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严格检疫出证条件和程序;按照法律法规、检疫规程和工作要求,认真加强过程监管,发现活猪或猪肉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现象,要组织力量跟踪调查。
三是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对待宰静养的规定,县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监督屠宰场执行该制度,指导场方按规范改造完善待宰圈,适当调整生猪进场和开宰时段。
四是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屠宰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严重危害,需要承担的行政、刑事责任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自觉依法从事屠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