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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做好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6/3 10:43:40 被阅览数: 3240 次 来源: 焦作动物检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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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畜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5〕1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执业兽医制度宣传
各地要做好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工作,丰富宣传方式,重点加大对执业兽医资格准入、注册管理、从业管理等方面的宣传。6月底前,要组织开展执业兽医制度专题宣传,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执业兽医制度以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了解和支持。
二、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为增强执业兽医考试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农业部制定了《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见附件),明确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省辖市畜牧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调整工作安排,严格把握考试工作进度,确保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及时发布考试信息
我局按照农业部要求制定下发了《河南省畜牧局关于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公告(第60号)》,已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网发布。各地也要通过当地有关媒体和本机关网站向考生发布网上报名时间、收费标准、缴费时间和方式、报名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等考试信息。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今年起允许港澳地区考生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四、做好考生报名工作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4号》,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继续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要对报名信息特别是学历、专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其成绩将被注销,无法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相关责任由其自行承担。请各省辖市畜牧部门认真落实省局第60号公告,明确专人负责考生报名咨询、收费,及时解决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根据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环境要求,配备相应设施设备,认真调试,确保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正常使用。
五、落实各项考务工作
一是强化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各地要切实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保证考务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考试工作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熟悉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二是严格考点设置。按照农业部关于考点设置的有关要求,为降低泄密风险,严格考风考纪,今年我省将根据报名考生数量及分布情况,坚持就近集中的原则设置考点。三是抓紧落实考场。考点一旦确定,各考点要在暑假前与相关学校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如期落实考试地点。要选择租借高考标准化考场,考场内须配备监控和信号屏蔽装置,监控录像于考试结束后经省局报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存档备案。
六、确保考生信息安全
为进一步保障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安全,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信息中敏感数据(如电话号码等)依然采取加密方式存储,系统中不再显示电话号码。各级考务人员通过解密装置--nv100固话终端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
七、加强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
各考点要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抓紧确定符合保密要求的试卷、答题卡存放场所,明确考试保密工作负责同志,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详细填写交接记录,切实做好各环节安全保密工作。要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积极协调公安、卫生、通信管理、保密等部门,制定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各类考试突发事件。同时,要确保考生信息安全。
八、强化考试组织保障
各考点畜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考试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一是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考试工作要做到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二是加强考务机构和人员管理。考试机构负责人、技术操作人员、考点考试机构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要与教育、公安、保密、卫生、电力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形成考试工作合力。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准确掌握工作动态。
请各省辖市畜牧部门(考点)将考试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局医政药政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贺艳粉  0371—65778876(兼传真)

附件: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

 

2015年5月29日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

 

考务环节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考生报名

615-7月15

考生网络报名

考生

考生缴费

720-27

考生缴费

考生

考试地点

确定

727-31

确定考试地点,通知相关的考点办公室落实具体考试地址。

考区

91-9月4

落实具体考试地址,将考试地址和考场设置情况报考区办公室

考点

准考证

生成和发放

94-9

审核考试地点并生成准考证

考区

922-10月11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

考试相关

信息报送

94-11

报送试卷用量;考区办公室接收试卷地址、接受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拟接收试卷时间;各考试地点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各考试地点名称、地址及设置的考场个数等信息

考区

试卷、答题卡的印刷、运送和接收

914-30

印刷运送试卷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8-9

考区接收试卷(答题卡)

考区

109-10

考点接收试卷(答题卡)

考点

考试

组织

实施

108

考区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考区

108

考点考务工作负责人、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报考区办公室备案

考点

1010

布置考场

考点

108-11

安排值班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区和考点

1011

举行考试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区和考点

答题卡、备用卷(破损试卷)回送

1011-12

答题卡、备用卷(破损试卷)按要求回送至考区

考点

1012-16

答题卡、备用卷(破损试卷)按要求回送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考区

试卷销毁

1011

试卷清点收齐归档保存

考点

待统一通知

所有试卷清点后统一销毁

考点

违纪处理

情况统计

1011-16

统计、上报考生作弊处理情况

考点

1019-23

汇总、确认考生作弊处理情况,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情况统计表》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考区

阅卷与试卷分析

1026-11月20

完成阅卷,召开试卷分析会,上报试卷分析报告和成绩报告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绩公布

1220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划定合格线并公告

农业部兽医局

资格申请审核、证书发放

成绩公布之日起

组织成绩合格考生提交执业资格申请材料,考区完成资格审核,打印发放证书

考区

 

上两条同类信息:

  • 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和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程序的通知
  • 关于辉县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遗失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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